第二,生态旅游开发经营管理不规范。当前我国对生态旅游缺乏规划、开发、经营管理的规范,还缺乏对生态旅游行为的约束准则,特别是各类自然保护地旅游项目的申报、准入、监督没有科学管理的制度和规程。受大众旅游意识的影响,消费自然而非体验自然的旅游观念依然存在,亟需通过发展生态旅游促进人与自然和谐,形成尊重自然、顺应自然、保护自然的风尚。
第三,生态旅游产品创新发展动力不足。由于历史遗留问题,我国自然保护地生态旅游经营权缺乏法规界定,导致只有少数的市场主体在自然保护地长期垄断经营,缺乏创新动力,生态旅游产品得不到及时升级换代。